日期:2018/07/18 17:11:37
栏目:环保热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3日至10日,由环境发展中心总工程师董旭辉任组长,带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第九检查组一行9人,对天津市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
抵达当日,检查组随即听取了天津市普查清查工作情况汇报,天津市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同志及市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长董旭辉向大家传达了国家污普办及生态环境部组织本次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并明确了纪律要求。
随后几天,检查组随机抽取了北辰区、滨海新区、静海区三个区及永定新河、运东排干(河)作为清查工作抽查检查区域。通过天眼查软件、原始报表核实等方式对各样本区的所有清查表填报情况、清查汇总表、质量评估报告等档案资料进行详细的核查,并对不纳入普查的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进行重点审核。
在现场审核环节,检查组对样本区域内的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海)排污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对于不纳入普查范围的企业现场询问核实。
通过本次抽查检查工作, 使各级普查办深刻认识到加强普查清查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有效推动了市、区及乡镇各级普查清查工作,为下一步入户调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